肇源县2022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英歌桥、四队桥、前进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29     浏览:9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肇源县2022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英歌桥、四队桥、前进桥项目已由肇源县交通运输局以源交发【2022】1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肇源县2022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英歌桥、四队桥、前进桥项目已由肇源县交通运输局以源交发【2022】110号、源交发【2022】218号、源交发【2022】109号文件批复,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206-230622-04-01-832498、2212-230622-04-01-423855、2206-230622-04-01-904973),资金来源为上级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肇源县交通运输局,监管部门为肇源县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肇源县2022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英歌桥、四队桥、前进桥项目二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二标段:四队桥位于肇源县肇源镇四方山村宋瑞屯,四方山村一绥沈公路上,中心桩号为K0+743 处。前进桥位于肇源县薄荷台乡葫芦系村西南侧,哈安公路至柴家窑公路上,中心桩号为K4+671 处。

2.工程规模:二标段:四队桥建设规模为旧桥拆除重建,新建桥梁全长37.04米,桥宽8.5米。上部结构采用8m钢筋砼空心板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墩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前进桥建设规模为旧桥拆除重建,新建桥梁全长25.04米,桥宽8.5米。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墩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

3.本公告共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包)编码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期(天)

招标控制价(元)

JTSG0501G221228001001002

肇源县2022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英歌桥、四队桥、前进桥项目二标段

施工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023年1月30日

2023年9月30日

243

3641796.88(其中四队桥招标控制价为2083522.26元、前进桥招标控制价为1558274.62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开标前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项目经理缴纳社保承诺。

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总工1人,要求具有桥梁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正常使用;桥梁工程师1人,要求具有桥梁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1人,要求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所有证书均需证企相符,且未在任何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2)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4、其他要求:

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4.2信用要求: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已经移出的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

②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4.3项目机构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开标前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社保的承诺书(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结束后,对预中标候选人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4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提供投标人现场踏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4.5已承建其他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投标人所投项目机构全部成员要求【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起 】已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4.6本工程严禁挂靠施工,一经发现投标人有挂靠施工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勒令中标单位退场且不予结算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提供无挂靠施工声明承诺书(承诺书式样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4.7本次投标要求各投标企业承诺,在此次投标活动过程中使用的印章已在公安机关备案,不做出承诺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4.8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4.9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在2020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认定为 D 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

4.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1月28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01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09.152.20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投标保证金金额:二标段3.6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电汇、转账、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一)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大庆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系统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交纳(必须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因银行转账到账时间可能存在延迟,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查看保证金页面”页面,按照页面展示的该标段的户名、开户行、子账号进行保证金交纳。

(二)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进入“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通工程”中,在“业务查询”页面中进入“保函申请/查询”,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保函文本按《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要求执行,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保函,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三)本项目要求,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不少于90日。

注:请投标单位掌握好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9月30日,共243日历天。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1.209.152.208//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肇源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地址:大庆市肇源县

招标人联系人:熊女士

招标人联系电话: 0459-821085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12楼

联系人: 石女士

联系电话: 1824950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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